各系部:
为严格落实学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际, 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1.学生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2.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做好疫情排查、信息填报等事项。
3.不得漏报或瞒报个人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身体异常状况等疫情信息。
4.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不得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人员聚集活动;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学生离开居住地必须和辅导员、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批、报备。
6.隔离观察人员不得违反学院或地方行政部门有关隔离观察管理规定。
7.不得违反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二、违纪行为和处分
1.对有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学生,学院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公安机关处罚的,学院依据《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3.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的程序与权限、处分的解除等按照《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受到处分的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程序提出复核和申诉。
学生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