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军训综合考核目的主要是对各系军事训练结果的一个整体评价,考核对象是各连(系),共6个连,考核内容分为:分列式考核成绩,内务评比成绩,歌咏比赛成绩,平时成绩。
(二)计算方法
分列式考核成绩即为本连各方队队列的平均成绩,占总分的50%;内务评比成绩为本连各宿舍的平均成绩,占总分的30%(混合宿舍计入本连宿舍数);歌咏比赛成绩占总分的10%;平时成绩包括日常考勤和训练,占总分的10%。
(三)名次
综合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分别颁发奖状。
注:内务评比成绩和歌咏比赛成绩单独评奖,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分别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