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拟评选2022—2023学年河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
四)其他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须获得2021-2022学年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须获得2021-2022学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班集体须获得2021-2022学年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学院分配名额为:三好学生22人、优秀学生干部6人、优秀班集体3个。
(二)各系部推荐名额按本单位在校生人数的比例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一。其中“三好学生”为等额推荐。
(三)“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在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中进行推荐,通过学院2022-2023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推介会,评选推荐3个省级“先进班集体”。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工作部。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系部班集体建设。
评选结果须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且在系部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省教育厅文件、学院评选通知、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系部公开栏、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3处;有未返校学生,须在班级群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系部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2.个人(系部)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班主任)和系部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
3.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的,不予评审。
4.各系部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字报告形式报至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系部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系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申报文件(系部需另附评选公示材料)、评审表(正反两面打印,A4纸型)及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提供纸质版材料。名册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评审表原件和名册各一式两 份。 以上材料需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名册电子版以系部名称命名发送。
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须提供参评 “班级汇报PPT”等展示材料,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评审推介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上报截止时间
材料上报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前。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8769622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15日